【财华社讯】哈尔滨银行(06138.HK)公布,于2020年10月15日,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延长资本补充债券发行方案及相关股东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项授权期限的议案》。
该行已收到《中国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哈尔滨银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批覆》(黑银保监覆[2021]44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1]第92号),同意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1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6日,该行在有效期内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
关于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发行情况,该行将依据有关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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