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福莱特玻璃(06865.HK)公布,于2021年6月16日,董事会已批准建议发行A股可转换债券。董事会将于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类别大会上提呈决议案,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其中包括)建议发行、A股可转换债券发行计划及可能认购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投资计划,建议发行的A股可转换债券总额将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人民币40亿元)。公司将于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类别大会上向股东提呈决议案,以授权董事会厘定上述范围内的最终发行规模。
集资所得其中19.45亿元将用于年产75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6.58亿元将用于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1.97亿元年产15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超白玻璃技术改造项目;12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A股可转换债券的初始转换价不得低于发售文件刊发日期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A股平均交易价格(如交易价格已于该20个交易日内因除权或除息而作出调整,则调整前每个该等交易日的平均交易价格应参照除权或除息的A股价格作出调整)与A股在发售文件刊发日期前的交易日的平均交易价格中的较高者。
A股可转换债券的期限将自发行日期起计六年。A股可转换债券的利息将每年支付一次,而本金及最后一年的利息将于到期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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