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香港联交所对森美控股(00756.HK)五名前任董事采取纪律行动,包括前执行董事辛军、前执行董事、主席及行政总裁辛克、前独立非执行董事曾建中、前独立非执行董事庄卫东、前独立非执行董事庄学远。
香港联交所指出,有关董事未有于该调查中配合上市科,违反了其《董事声明及承诺》,因而构成违反《上市规则》。有关董事不再出任该公司的董事后,仍有责任向联交所提供联交所合理要求的资讯。有关董事严重违反其《董事声明及承诺》,他们的行为展示了其蓄意及/或持续地不履行其于《上市规则》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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