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协鑫新能源(00451.HK)公布,于2021年7月5日,协鑫新能源的间接附属公司苏州协鑫新能源(作为卖方)与贵州西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作为买方)订立购股协议。根据购股协议,卖方同意出售峨山永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代价为人民币4310万元。于出售事项完成后,目标公司将不再为协鑫新能源的附属公司。因此,于交割后目标公司的财务业绩将不再于协鑫新能源的财务报表综合入账。
目标公司拥有一座位于中国的已营运光伏电站,总并网容量为约50兆瓦。
该等交易的现金所得款项净额(包括代价及目标公司于基准日的应付款项)预计为约人民币3.06亿元,而协鑫新能源拟将有关款项用于偿还其债务。预计协鑫新能源集团就出售事项将产生收益净额约人民币3562.68万元。
为配合其「转型升级」发展目标,协鑫新能源持续推进轻资产模式转型。于完成该等交易后,目标公司将不再为协鑫新能源集团的附属公司,且目标公司的溢利及亏损以及资产及负债将不再于协鑫新能源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综合入账。协鑫新能源集团的负债将减少约人民币3001.9万元。同时,该等交易所得的现金约人民币3.06亿元将用于进一步偿还债务,经参考协鑫新能源集团于2020年12月31日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后计算,协鑫新能源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将降低约0.1%,因此有效降低财务风险。
协鑫新能源拟加大与国内中央管理企业及地方国有企业(包括贵州西能电力)的战略合作,以实现轻资产模式。于订立该等交易后,协鑫新能源集团与贵州西能电力将就(包括但不限于)协鑫新能源集团于中国现有的光伏电站及待开发的新光伏电站进一步探索其他合作机会。
协鑫新能源与贵州西能电力正积极推进上述合作,双方计划在不久的将来能达成及落实签署更多出售或联合开发光伏电站事宜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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