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宏光照明(06908.HK)公布,董事会注意到,最近有某些媒体报导宏光集团之产品无法通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之品质检验。董事会极力否认有关传言,并认为有关报导不实且误导。
董事会亦注意到,最近有某些媒体报导中国中山市内一间公司未通过市监局品质检验,而该公司之名称与宏光集团包括珠海宏光半导体有限公司(前称珠海宏光照明器材有限公司)等成员公司之名称相若。
董事会谨此澄清:
(1)中山公司与宏光集团并无任何直接或间接关系;
(2)宏光集团不涉及未通过市监局品质检验之事故;及
(3)直至本公布日期为止,宏光集团并无任何集团公司乃位于中国中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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