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南岸集团(00577.HK)就2021年6月3日的公布作出进一步公布,于2021年7月12日,两名原告人针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出紧急的单方面(有通知)申请,申请编号High Court Intended Action 82/2021(单方面申请)。
香港高等法院杨家雄法官已于2021年7月12日就单方面申请举行聆讯,在聆讯上,原告人寻求针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颁发紧急禁制令。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就单方面申请提出反对,就此,杨家雄法官指示就有关事宜进行各方出席的聆讯,有关聆讯定于2021年7月16日上午十时正举行。
有鉴于此,于2021年7月13日,原告人针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而透过香港高等法院发出传讯令状,案件编号HCA 1054/2021。其后,原告人针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发出传召诉讼各方的传票,与单方面申请般同样寻求颁发紧急禁制令。传票将于2021年7月16日上午十时正在香港高等法院吴法官席前聆讯。
资料显示,6月2日,南岸集团收到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公司偿付32.79亿元债务,包括2014年签订的融资协议本金额28.42亿元连应计利息、违约利息及相关手续费共约4.37亿元。
倘公司无法于法定要求偿债书送达日期起三星期内偿还债务,债权人可向公司提出清盘呈请。公司正考虑就此寻求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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