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吉利汽车(00175.HK)公布,吉润汽车(该公司拥有99%权益间接附属公司)与欣旺达及吉利汽车集团已于2021年7月27日订立合资协议,据此,订约方同意成立合资公司,以从事开发、生产及销售混合动力电池电芯、电池模组及电池包。合资公司之注册资本将为人民币1亿元,将由吉润汽车、欣旺达及吉利汽车集团分别出资41.50%、30%及28.50%。
合资公司将主要从事(1)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及(2)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谘询服务。合资公司经营范围以在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的范围为准。
成立合资公司将利用订约各方在中国制造新能源汽车电池方面的优势、资源及专业知识,从而将确保集团在未来获得稳定的电动车电池供应。为配合政府利用节能技术进行汽车转型及提升效能的措施,集团致力开发能减少碳排放及节省更多能源的汽车。该公司相信透过成立合资公司,集团将能提升其供应链能力并有效减少成本。于合资公司成立完成后,合资公司的财务业绩将使用权益法于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内入账。
吉利汽车集团为吉利控股之全资附属公司。吉利控股由执行董事李书福先生及其联系人实益全资拥有。李先生为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持有该公司于本公布日期全部已发行股本约41.16%。故此,根据上市规则,吉利汽车集团为李先生之联系人及该公司之关连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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