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滔环保(01363.HK)公布,诚如二零一六年年报所述,集团就向第三方买家出售持有位于增城市新塘镇塘美村的土地的广州新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订立买卖协议。待悉数收取所得款项后,董事会当时预计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人民币48百万元)将全部用于向公司股东支付特别股息。出售事项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经参考2018年年报,由于所得款项的未偿还结余已逾期较长时间,公司于截至2018年12月331日止年度就出售事项的应收代价作出减值亏损45,198,000港元。
截至本公告日期,集团尚未完全收到来自该买家的所得款项,且董事会现时成员仍然无法从之前管理层获取重要资料以确定该买家向当地政府支付的指称罚款及因延期开发项目地块而产生的财务亏损,董事会现时成员认为将不会按2016年年报所述派付有条件特别股息。
应公司要求,公司股份于2019年4月1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股份将维持暂停买卖,直至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另行通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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