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协鑫能源(03800.HK)与协鑫新能源(00451.HK)联合公布,协鑫新能源成立了氢气能源事业部,积极研究发展氢能及相关产业。
鉴于全球推动脱碳,公司认为国内以至全球对氢能的需求增长空间庞大,预期未来十年将是氢能投资与运用落地的关键战略机遇期。同时,考虑到公司未来在氢能的多样化布局,已与关连人士保利协鑫天然气订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之谅解备忘录,利用其海外丰富天然气资源,将之加工成液氨形式,其后运回中国制氢,让公司有望满足国内钢铁厂、玻璃厂、陶瓷厂等主要大型客户用氢需求,将公司打造成为国际主要的氢能供应商及综合服务供应商。
至今,公司已公告或完成出售合共超过5.6吉瓦之光伏电站资产,成功实现轻资产转型,让负债恢复至更稳健的水平。未来,除专注光伏发电的业务外,将积极寻求其他清洁能源业务的机遇。
于2021年7月28日,协鑫新能源与中建投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中建投资本)订立战略合作协议(中建投资本战略合作协议),内容关于协鑫新能源与中建投资本拟合作设立氢能产业投资基金,基金规模合共人民币100亿元,用于投资公司的氢能业务。中建投资本(或其指定主体)为基金的管理人及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的资金募集、设立及管理等工作,公司将协助中建投资本推动基金筹建及落地工作。中建投资本战略合作协议对双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以双方签署的基金管理合同及其附属法律文件的约定为准。
于2021年7月28日,协鑫新能源与建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银国际资产管理)订立战略合作备忘录(建银国际战略合作备忘录),内容关于协鑫新能源与建银国际资产管理拟合作设立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基金拟募资规模合共不多于8亿美元,用于投资新能源相关业务和与实现碳减排和碳中和相关的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协鑫新能源推荐的符合基金投资方向的投资项目)。建银国际资产管理为基金的管理人、建银国际资产管理指定的主体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而协鑫新能源(或其指定主体)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建银国际战略合作备忘录对双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以双方通过其各自的尽职调查及内部审批,以及签署的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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