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宇华教育(06169.HK)公布,梁雪颖女士因工作调动,已辞任公司其中一名联席公司秘书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项下代表本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代理人,自2021年7月30日起生效。李国辉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其中一名联席公司秘书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1年7月30日起生效。徐斌先生具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28条规定的必要资格及经验,将继续担任公司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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