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泰山石化(01192.HK)内容有关清盘呈请公布,根据由公司百慕达律师通知,日期为2021年8月11日的法院判决作出将公司由百慕大法院清盘的命令。
法院还命令香港PricewaterhouseCoopers的Man Chun So和Yat Kit Jong,以及百慕达PricewaterhouseCoopers Advisory Limited的James Ferris应获委任为公司的共同及各别临时清盘人。
公司之前的公告(尤其是日期为2020年4月28日的公告),公司认为,Sino Charm的呈请债务(即可换股债券申索)是虚假和虚构的,且/或应由公司有权向Sino Charm提出申索。
公司已在香港对Sino Charm及其他应承担责任的各方提起诉讼,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前任管理层张伟兵、唐朝章。公司不同意Sino Charm为公司的债权人及/或真正债权人,且公司遗憾地注意到百慕大法院接纳了Sino Charm提出的这个依赖于该等虚假及/或有疑问的申索呈请。
此外,公司强烈反对Marine Bright Limited关于其持有公司555,000,000股优先股并作为公司债权人支持清盘呈请的指控。
除2020年4月28日公告中披露 的Docile Bright Investments Limited (In Voluntary Liquidation)(DBIL)清盘人就优先股的所有权提出争议外,公司经调查并取得法律意见,认为由DBIL向Marine Bright的所谓转让尚未完成和/或应被视为无效,因为(其中包括)根据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优先股持有人须为广东振戎能源有限公司联署人士。Marine Bright从未成为广东振戎能源有限公司的联署人士,公司的调查结果显示,Marine Bright Limited当时的股东兼董事为张伟兵(即公司当时的主席)的私人助理思博。
根据公司的记录,优先股的实益拥有人和持有人应为DBIL。在此基础上,公司遗憾地注意到百慕大法院已在清盘呈请中考虑了Marine Bright Limited的观点。
公司相信并希望清盘人及有关当局迅速采取行动,认真调查张伟兵、唐朝章、Sino Charm及Marine Bright在对公司的可换股债券、优先股及清盘呈请方面的相关事宜。
公司正在就该判决寻求专业意见。在实际时间内作出回应,包括但不限于对判决提出上诉。
应本公司要求,公司股份自2021年4月1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已经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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