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联社消息,近日,有业内人士透露,示范城市群名单有望在今年‘十一’前正式公布,而这一信息也得到了包括主机厂、零部件头部供应商及行业组织和机构等多个信源的确认。此前2020年9月,国家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申报示范的城市群应于2020年11月15日前提交实施方案,但最终名单至今仍未公布。据一份内部资料显示,上述《通知》下发后,有汽车业权威研究机构专门编撰了相关政策解读,旨在对有意申办的城市群提供政策指导。该文件特别提到,申报指南共包括示范城市群选择、基础条件、示范目标和方案编制等四方面内容,2020年入围城市群实施期为示范资格确认之日起四年内,申报示范的城市群应于2020年11月15日前提交实施方案。在示范城市群申报工作启动后,业内有传闻称,目前共有18个城市群参与了申报,初步确定入围的5个城市群,分别是:京津冀城市示范群、广东城市示范群、上海城市示范群、河北城市示范群、河南城市示范群。不过,这一消息并未得到官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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