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000898.CN)8月20日午间公告称,公司实控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鞍钢集团)近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联合下发的通知,同意鞍钢集团对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本钢集团) 实施重组。据公告显示,2021年8月2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简称辽宁省国资委)与鞍钢集团签署《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之无偿划转协议》,根据该协议,辽宁省国资委将向鞍钢集团无偿划转持有的本钢集团51%股权,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成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企业。
此前,据新华社报道,辽宁省发布的《辽宁省“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显示,辽宁省在“十四五”时期要推动鞍钢和本钢等本地钢铁企业联合重组,培育世界一流钢铁企业。
鞍钢重组本钢,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对鞍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于推动我国钢铁产业健康发展、助力东北全面振兴和辽宁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重组有利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钢铁产业集中度,推动钢铁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促进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鞍钢和本钢丰富的矿产资源优势,构建钢铁行业新发展格局,提升我国战略资源保障能力,维护钢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充分释放协同效应,全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更好发挥国有企业推动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主力军作用;有利于助力辽宁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加快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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