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昨晚公布,即日起扩大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试点范围,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高新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红筹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在境内主板、科创板及创业板上市。
证监会官网公布《关于扩大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试点范围的公告称,除2018年发布通知明确的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行业外,上述红筹企业亦将纳入试点,并在境内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
具有国家重大战略意义的红筹企业申请纳入试点,不受前述行业限制。
证监会表示,此举旨在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包容性,支持优质红筹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证券上市,助力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叶海生2月撰文称,今年将制定未来资本项目开放的总体规划,并在部分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试点;将规范红筹股企业境内上市管理,放宽其募集资金购汇汇出限制,明确境外股东减持购付汇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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