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国碳中和(01372.HK)公布,于2021年9月17日,公司与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之杰”(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085.CN))订立投资协议。据此,双方同意在中国成立一间合资企业,公司名拟定为中碳银之杰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主营业务:在国家“双碳”战略背景下,利用银之杰及集团在各自行业领域的专业能力,从事碳中和大趋势下碳管理、碳金融领域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具体包括:为金融机构实现自身运营碳中和提供解决方案与数位化系统支持;为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数位化系统支持;研发企业普遍适用的碳资产管理、碳核算、碳审计等数字化工具系统,为企业以及金融机构、政府构建的碳管理运行体系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双方合资设立公司将从事碳发展,以碳管理和碳金融领域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为主的业务,可以充分利用双方的技术、客户资源、行业经验和人才等优势,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最终实现合作共赢。成立合资公司能积极开发多方共赢的商业合作模式,把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过程中的新商业机遇,并为集团落实全球碳中和业务发展的一部份。因此订立投资协议以成立合资公司符合集团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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