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滨海泰达物流(08348.HK)公布,公司获知上海金融法院于2021年9月24日以公告送达有关该诉讼的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上海金融法院判定(一)国本厦门应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国釜上海支付回购款人民币5655万元;(二)国本厦门应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国釜上海支付以人民币565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计算自2019年7月2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溢价回购款;(三)若国本厦门不履行该判决第一及第二项所负义务,则公司对国本厦门的上述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以人民币6000万元为限),而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国本厦门追偿;(四)国本控股对国本厦门根据该判决第一及第二项所负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后有权在其清偿的范围内向国本厦门追偿。
该诉讼发生以来,公司立即着手相关工作,进行了大量的内部及外部走访及调查工作。公司将立即研判进行上诉,并且依法采取各类维权措施,最大限度的保护公司利益。然而,由于诉讼本身的不确定性,公司无法预测能否维权成功,亦无法预测即使维权成功是否仍然负有部分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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