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昌国际控股(00859.HK)公布,于2021年10月8日,该等借款人(公司三间附属公司即峰丽、顺龙及益辉)分别收到恒生银行(通过其律师)的进一步回覆:(i)该等借款人应偿还的部份还款将由1.64亿港元减至1亿港元“经减少的部份还款”;(ii)经减少的部份还款必须于2021年10月29日或之前偿还;及(iii)该等借款人须承担恒生银行就收回该等借款人应付之未偿还贷款而录得的法律费用。
公司将尽全力于2021年10月29日此限期或之前偿还经减少的部份还款,并将适时及/或于作出经减少的部份还款时刊发进一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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