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士利国际(01230.HK)公布,于2021年10月22日,公司与蒙牛乳业订立应收账款转让框架协议,据此,在应收账款转让框架协议期限内,公司(代表集团)同意不时转让,而蒙牛乳业(代表蒙牛集团)同意不时接受应收账款。
估计集团将就应收账款转让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确认不超过转让予蒙牛集团的应收账款账面值4.8%的融资成本,此乃参考就该等已转让应收款项的资产支持证券计划成本及开支(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包销费、托管费、渠道费及监管费)的一般市场标准计算。融资成本最终金额将根据将予转让的应收账款的最终转让规模及代价厘定。应收账款转让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的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
预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年的应收账款转让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包括现有合约项下拟进行交易,该等交易于应收账款转让框架协议生效后自动受其约束)的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300百万元、人民币500百万元及人民币500百万元,相当于可根据应收账款转让框架协议于相应年度转让的应收账款的最高账面值。上述年度上限乃参考本集团应收账款总规模及本集团营运资金需求厘定。
应收账款转让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之理由及裨益为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彼等的意见将载于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内,而有关函件将附载于向股东寄发的通函内))认为,应收账款转让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将产生盘活本集团资产的效果;降低应收账款金额从而优化集团的资产结构;加快变现应收账款,从而提高集团的营运资金效率;及增加集团的流动资金、提高资产效率并改善财务状况,进而优化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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