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星集团控股(00055.HK) 公布,于2021年10月22日,中大清远(中大印刷(清远)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与承建商订立终止协议,据此,经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后,双方互相同意即时终止施工协议。于终止后,各方均毋须对违约及施工协议义务项下的任何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此前,该承建商为清远市建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据此前施工协议,中大清远同意聘请承建商就清城土地提供第二期施工工程,总合同价格约为人民币1.948亿元(相当于约2.34亿港元)。清城土地之总占地面积约为20.8万平方米,而工业园区之总建筑面积将约为41.6万平方米。清城土地之整体开发计划分三至四期进行施工协议涉及清城土地第二期开发之施工工程。待获得中国相关政府机关之批准后,第二期开发将涵盖19座总建筑面积约为11.7万平方米的工业大厦。
鉴于延迟向中国有关当局提交相关资料以取得施工许可证,董事认为,终止与承建商的施工协议并尽快委聘另一合资格承建商乃符合公司及股东之最佳利益。
集团正与另一承建商进行磋商,以承接第二期施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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