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新零售(00526.HK)公布,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公司收到LIU Yanwei(呈请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所提交针对公司之呈请,要求法院颁令将本公司清盘。呈请人在呈请中声称,公司未有向呈请人支付5,500,000.00港元之款项,其为根据公司向呈请人发行之债券所涉及之尚未偿还款项。
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82条,呈请的效力为,除非及直至其被驳回或寻求认可令,清盘开始后就公司财产(包括据法权产)作出的任何产权处置,以及任何股份转让或公司成员地位的任何变更,除非法院另有命令,否则均属无效。公司谨此提醒其股东及公司潜在投资者,由于向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存入公司的股份可能因呈请而暂停,故股份存在受到限制之风险。
以公司董事会所知,呈请仅作为公司之清盘申请向法院提交,截至本公布日期为止,法院尚未授出清盘令以将公司清盘。公司亦谨此强调,呈请目前而言对公司之业务运作并无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现正就有关事宜考虑不同方案并寻求法律意见。有鉴于所涉及之金额,公司认为,其应该有足够财政资源去偿还呈请人。呈请如有任何重大发展,公司将会在适当时候告知其股东及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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