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首都金融控股(08239.HK)公布,于2021年11月16日,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北京金寿(作为贷款人)与借款人(王永新)订立循环贷款协议。根据循环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授出金额最多为人民币500万元(相当于约610万港元)之贷款,为期6个月。于该交易前12个月期间,集团已事先根据过往贷款A及过往贷款B向借款人授出总金额为人民币750万元(相当于约920万港元)之贷款,当中人民币375万元(相当于约460万港元)于11月16日仍未偿还。
循环贷款协议项下的循环贷款以一项位于中国北京之住宅物业“已抵押物业”之第一法定押记作抵押,总建筑面积为约241.19平方米。倘有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透过变现已抵押物业收回未偿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综合管理费、罚款及变现开支。根据董事经参考公开市场资料后作出的最佳估计,已抵押物业的价值为约人民币1460万元(相当于约178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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