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修身堂(08200.HK)公布,于2021年11月16日,贷款人新峰投资(亚洲)有限公司(集团全资附属公司)与借款人(迪臣发展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62)订立贷款协议,据此,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一笔1000万港元之贷款,为期2个月,用作一般运营资金之一部分。年息10%,按月支付。
贷款人为根据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债人条例持有有效放债人牌照之持牌放债人,并主要从事放债业务。提供贷款乃作为集团一般及正常业务之一部分而进行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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