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威扬酒业控股(08509.HK)公布,于2021年11月26日,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威扬(酒业)有限公司(借方)、创兴银行有限公司“贷方”及公司(作为担保人)订立银行融资函件,以重续贷方于2021年3月12日授出之银行融资。融资函件包含一项贸易融资、一项定期贷款及一项透支融资,最高融资额分别为4800万港元、2000万港元及300万港元,经贷方批准可根据融资函件所载条款及条件供威扬(酒业)使用,惟须经(其中包括)贷方不时审阅及受限于贷方按要求偿还之凌驾性权利。
根据融资函件,公司将促使(其中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丁志威先生及王姿潞女士“控股股东”继续担任单一最大股东及合共持有公司不少于50%实益权益。于11月26日,控股股东于公司之总实益权益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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