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今天开始,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开通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和产品信息通道,12月21日截止。报送主体包括电子烟生产(含代工企业)、品牌持有、分销企业(含进口代理商)和电子烟零售店。报送填写信息包括销售份额前五区域、品牌销量、销售价格、产品型号和类别等。(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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