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森控股(01580.HK)公布,就有关发现未获记录资产抵押事项,根据审核委员会就未获记录资产抵押的初步调查结果,其发现该事件乃由集团一家附属公司的管理层尝试透过独立于集团的另一实体(第三方)间接地自中国一所金融机构获得融资而作出,以期续订该金融机构的违约银行贷款。
公司于11月公布公司进行例行内部审查期间,公司董事留意到集团于中国之若干资产或已向中国一所金融机构作出抵押,内容有关提供予独立第三方的人民币950万元贷款融资,该抵押未获董事会知情及事先批准。董事会发现后即时对未获记录资产抵押进行初步调查,并将酌情考虑下一步行动。
公司于上周五最新公布,指金融机构向第三方所作出的全部贷款融资人民币950万元已转借予集团,及违约银行贷款已获续期。根据审核委员会的初步调查结果,集团并无因此遭受财务亏损或损害。审核委员会与公司的内部监控顾问现仍在调查此事,并将于必要时寻求相关专业及/或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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