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年开始引入SPAC(特殊目的收购公司)。据了解,港交所(00388.HK)的SPAC谘询结果可望在圣诞节前出炉,并于明年初、最快1月实行。该所将会微调建议内容,包括投资者资格、摊薄上限及股东就SPAC并购交易(de-spac)投票表决方面等,务求令本港SPAC机制变得更贴近市场需要,惟修订内容仍有机会作最后更改。港交所发言人回应称,“我们正检视市场回应,将适时公布谘询总结。”
港交所今年9月公布SPAC谘询建议内容,被指远较美国和新加坡严格,市场担心难以吸引SPAC在港上市。港交所上市主管陈翊庭上月出席证监会论坛时提到,香港是独特市场,不应复制美国市场的制度。她以生物科技上市篇章为例,认为香港订下较严格的上市要求,也能取得成功。
微调制度后仍较星美严
据了解,经修订后的SPAC机制依然较美国与新加坡的机制严格,但经微调多个原订建议后,整个制度已经更“贴地”,当中市场关注的投资者资格、摊薄上限及独立第三方投资,均有计划拆墙松绑。
在投资者资格方面,据悉,证监会要求只容许专业投资者认购和买卖SPAC股份,故此,放宽至散户参与的意见料不获接纳,惟原本需要有30名机构专业投资者参与的要求或会放宽,相关数目会被下调,至于把SPAC股份及SPAC权证各自分发予至少75名专业投资者的总数料会维持。
在摊薄上限方面,原禁止发行的权证合计会令行使后所获得的股份多于权证发行时已发行股份数目的30%。据悉,相关摊薄上限或会调高至50%,与新加坡的规则看齐。
投票支持de-spac也可赎回
至于股东就de-spac投票表决上,原建议SPAC股东只能赎回在反对SPAC并购交易的SPAC股份。据了解,当局计划不再把SPAC股份赎回与投票决定绑死,即投票支持de-spac股份,也可进行赎回。
德勤中国华南区主管合伙人欧振兴表示,市场已有数个发起人准备在港筹建SPAC,相信本港市场对SPAC有一定需求。他认为,若港交所就SPAC机制松绑,将会有更多发起人及并购目标企业能参与其中。不过,他同意相关机制不能过分放宽,“过去机制都是循序渐进比较好,太松会容易搞乱市场。”
事实上,SPAC机制最宽松的美国也有意加强规管。美国证交会主席根斯勒(Gary Gensler)上周谈及,希望SPAC与传统新股上市之间能有更公平的竞争环境,并已要求证交会人员提出建议,以改善SPAC的披露和推销方式、增加SPAC发起人及财务顾问的责任等。
(来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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