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华夏能源控股(08009.HK)公布,公司接到联交所日期为2021年12月10日之函件,该函件知会公司,联交所考虑公司未能按照《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维持足够营运水平及资产以保证其股份可继续上市,及公司之股份将根据《GEM上市规则》第9.04(3)条暂停买卖:
根据该函件,公司必须重新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符合联交所可能设定之任何复牌指引,以及完全符合《GEM上市规则》,直至联交所满意为止,股份方可复牌。根据《GEM上市规则》第9.14A(1)条,若连续停牌12个月,则联交所可将股份除牌。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4.06(1)条,公司有权将该决定提交GEM上市委员会覆核。公司可要求GEM上市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1日或之前对该决定进行覆核。倘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前未申请覆核,股份将于2021年12月22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在此之前,股份可继续买卖。公司仍在审阅该函件,与公司的法律顾问及/或财务顾问进行讨论,并将积极考虑要求将该决定提交GEM上市委员会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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