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麒麟集团控股(08109.HK)公布,在2021年12月13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在HCCW229/2021一案中颁令该公司清盘,破产管理署署长凭藉其职位成为该公司的临时清盘人。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82条,清盘开始后就该公司财产(包括据法权产)作出的任何产权处置,以及任何股份转让或该公司成员地位的任何变更,除非法院另有命令,否则均属无效。
该公司的股份已由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上午11时58分起在创业板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