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总署发布,12月15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最惠国税率方面,对954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新型抗癌药氯化镭注射液、颅内取栓支架、部分优质水产品、婴儿服装等关乎百姓生活的商品均在其中;自2022年7月1日起,取消7项信息技术协定扩围产品进口暂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方面,继续对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糖、羊毛、毛条、棉花、化肥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不变。其中,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3种化肥的配额税率继续实施进口暂定税率,税率不变。继续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滑准税,税率不变。协定税率方面,根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原产于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9个已生效缔约方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第一年税率。出口关税税率方面,继续对铬铁等106项商品实施出口关税,提高黄磷以外的其他磷和粗铜等2项商品的出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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