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新海能源(00342.HK)公布,李雄杰先生、黄耀鹏先生和蔡智徽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1年12月17日起生效。
于2021年12月17日,张钧鸿先生已提出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旭炜先生已提出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徐名社博士已提出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该辞任于2021年12月17日起生效。
港交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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