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国燃气(00384.HK)公布,于2022年3月9日,公司与卖方(即刘明辉及黄勇)订立收购协议,据此,公司有条件同意购买而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销售股份,合共相当于目标公司(公司之附属公司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20%,代价为30亿港元。
目标公司之附属公司主要通过科技赋能与大数据驱动,提供家居全场景相关产品的销售与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网格私域运营、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及低碳数字孪生科技服务。
紧接完成前,目标公司为公司之附属公司,由公司、刘先生及黄先生分别实益拥有51%、40%及3.5%权益,而余下5.5%权益目前由刘先生持有,拟分配予对目标集团之增长及发展作出贡献之合资格人士。于完成后,目标公司将由公司及刘先生分别实益拥有71%及23.5%权益,而余下5.5%权益将继续由刘先生如上述情况持有。
增值服务是集团挖掘用户价值潜力,提升企业品牌优势及服务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有关服务已成为集团增长的重要发展路径。自成立之日起,目标集团一直是集团增值服务板块孵化、赋能与科技创新的核心平台。通过增持目标公司股权,进一步强化集团对该公司的控股权与收益,从而不断最大化集团在围绕客户价值挖掘和创造方面的盈利空间。至于目标集团之业务前景、财务表现及潜在价值方面,董事认为公司增加于目标集团之投资符合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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