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阳光能源(00757.HK)公布,集团预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将录得未经审核的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金额介乎约为人民币1.57亿元至人民币2.07亿元之间,较去年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2.16亿元相比为佳并转亏为盈。转亏为盈乃主要源于集团低成本高效产能,以及有效的规模经济,致使整体毛利率有所提升,及晶硅片产品市场平均售价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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