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改之前:监管市场化改革初探收效不及预期,保单责任不合理,行业乱象丛生。三轮费改之前,行业层面,监管于2003-2006年初探费率市场化改革,后因收效不及预期回归统颁条款;车险市场层面,保单责任不合理、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问题较为突出,期间参与主体快速增加,行业长期处于承保亏损或微利状态,同时行业资讯化程度较低、资料失真问题严重;险企方面,锚定综合成本率的定价方式导致赔付和费用出现“跷跷板”效应。我们认为监管价格高于成本价是行业进行价格竞争的直接原因,而车险资料失真加大了管理难度;险企具有强烈的竞争意愿是内在原因,由于当时车险市场和险企数量均处于快速增长期,叠加非车险处于发展初期,车险成为财险公司的必争之地。
费改+综改:将定价权逐步交给市场,推动成本结构改善。三轮费改加综改优化了车险的定价公式、费率调整系数以及保单责任,同时逐步细化费用监管、推动经营效率提升。从结果上看,三轮费改+综改逐步推动车险价格下行,将定价权逐步交给市场,综改更是对赔付费用结构带来直接的影响。
如何理解大型公司的竞争优势?车险改革本质上为市场化改革,我们认为行业市场化程度提高的过程推动大型公司的规模优势以及基于规模在定价、管道等车险经营各个方面衍生出的综合优势得以进一步的显现,进入到成本更低—>定价更优、服务更好—>市占提升的正向回圈。
未来头部公司或形成一定默契,中小公司或改变经营策略寻求差异化破局。相较于2003年,车险综合改革所处的背景已发生变化,我们认为综改的结果也将有所不同,由于当前市场格局下大型公司依赖既有规模优势便可实现经营向好、份额提升,我们认为大型公司在车险综改后或形成一定默契,按照既定的策略经营业务;中小险企或将不得不在车险业务上改变经营策略或在非车领域寻求差异化破局,未来小公司若出清将加速市场集中度提升,不出清亦难以改变强者恒强的格局。
风险
自然灾害;车险市场竞争加剧;资本市场大幅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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