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深圳证监局公告,经查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在对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依据2005年《证券法》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大华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约386.79万元,并处以约773.58万元罚款;对4名涉事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万元罚款。(财联社)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