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国家卫健委印发方舱医院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导则》提出,污染区内的建筑及设施与院区外周边相邻建筑、及清洁区内建筑之间的绿化隔离距离不宜小于20m,当不具备绿化条件时,其隔离距离不宜小于30m。收治区宜按每20床位设置一个看护单元,单元之间设置轻质隔断。收治人员每床位净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平方米,可根据情况进行灵活隔断组合。宜在病床床头和一侧设置高度不低于1.3m的隔断,围合形成相对私密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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