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到境外上市,鼓励优质红筹企业回归A股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拆分子公司在境内外上市。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不同类型的优质国有企业在境内相应板块上市。加强与全球主要证券市场的合作,吸引境外优质上市公司来深交所发行中国存托凭证(CDR)。对境内上市企业分阶段、按进度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奖励。
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鼓励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股票增发、发行债券和资产证券化(AB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全球存托凭证(GDR)等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并购重组,促进产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围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创新产品,提供投贷联动、并购贷款等综合融资支持,联动参与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鼓励有条件区对并购重组并落户深圳市的项目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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