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5号(关于解除比利时非洲猪瘟疫情禁令的公告)。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比利时非洲猪瘟疫情禁令,相关输华动物及其产品须符合中国法定检验检疫要求。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2018年第124号联合公告同时废止。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