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央行发布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4年5月1日施行。投资者可通过柜台业务开办机构投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等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品种,投资者适当性应当符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