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中共广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广州市大力发展投资顾问业态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鼓励本地证券公司、资管、银行、独立投资顾问等重点金融机构发展投资顾问业务,支持本地金融机构申请国家监管部门审批的投资顾问牌照,设立独立投资顾问管理团队,进行投资顾问相关的展业工作。支持金融机构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为投资者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推动政府引导基金、社会资本、上市公司等各类资本与广州投顾产业链投资公司等投资顾问领域投资机构加强合作,投资、培育投资顾问产业链上下游优质公司并推动其在穗落户集聚发展,共同参与广州投资顾问业态的建设。(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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