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诺亚控股(06686.HK)自愿公告,针对承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家联属公司(统称“承兴”)的法律诉讼,有关上海歌斐管理的若干债权基金(“承兴债权基金”)。承兴债权基金投资于供应链应收账款(“承兴应收账款”),涉及承兴向买家销售电脑、消费电子及通讯产品。
于2019年7月,上海歌斐于上海金融法院对承兴及买家(统称“共同被告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上海金融法院强制共同被告人履行有关承兴债权基金项下承兴应收账款未偿还金额的付款责任,该款项因承兴进行欺诈活动而出现还款违约。
于2024年5月6日,公司收到承兴民事案件判决,判决判令承兴向上海歌斐支付承兴应收账款的未偿还金额人民币34亿元;及上海歌斐产生的相关法律费用及开支人民币360万元。此外,承兴还被判令承担上海金融法院产生的费用及开支人民币1710万元。上海歌斐针对共同被告人提出的其他索偿被上海金融法院驳回。
上海金融法院的判决将于上诉期结束后生效。公司亦将继续采取最佳行动,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推动该判决的执行,并保障承兴债权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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