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其中提出,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处理者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数据安全风险评估,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以评估报告首次出具日期计算。评估报告应当包括数据处理者基本情况、评估团队基本情况、重要数据的种类和数量、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情况、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环境,以及数据处理活动分析、合规性评估、安全风险分析、评估结论及应对措施等。该细则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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