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香港特区地政总署今日公布已根据《政府租契条例》(第40章),向受该条例管制的物业及其他若干物业,发出下列地税缴纳通知书:(一)每年地税超过100元,计至2024年6月24日为止的半年地税;及(二)每年地税不超过100元,只须五年缴交一次,计至2024年6月24日的五年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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