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金发科技公告,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袁志敏送达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次内幕交易的刑事判决如下:1、被告人袁志敏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2、对被告人袁志敏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27,294.99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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