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其中提出,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分别按不低于贷款金额的20%、不高于贷款金额的80%分担风险责任。融担基金分险比例从20%提高至最高不超过40%。省级再担保机构分险比例不低于20%。有条件的省级再担保、担保机构可提高分险比例,减少市县级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压力。 根据企业不同类型,融担基金分险比例分为三档:
1. 对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的中小企业,融担基金分担最高不超过40%的风险责任;
2.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依托“创新积分制”筛选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担基金分担最高不超过35%的风险责任;
3.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融担基金分担最高不超过30%的风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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