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10月10日,香港证监会9日发出通函,指出在监督从事管理私人基金及委托帐户的持牌法团(在通函内统称资产管理公司)的过程中,发现多项缺失及操守不达标的情况。许多个案涉及严重的失当行为,对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威胁,并动摇了大众对香港市场的廉洁稳健及本港作为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地位的信心。
这些案例亦反映涉事资产管理公司或其高级管理层欠缺诚信,以及其高级管理层未能有效地作出监督。
通函载述的个案涉及多个范畴的违规情况,由利益冲突、风险管理及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投资、向投资者提供资料以至估值方法不等,当中亦列出在该等情况下适用于资产管理公司的现行责任。资产管理公司应就通函所载的关注事项进行检讨,并采取相应措施来纠正识别到的一切缺失。证监会将会展开主题检视,检查资产管理公司在管理私人基金时遵守适用监管规定的状况。
证监会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叶志衡表示:“这些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为严重失当,实属不可接受,并有损投资者对香港市场的信心。证监会将于来年把打击资产管理业内的这类失当行为列为首要工作。我们如在检视过程中发现严重违规或失当行为,将会毫不犹豫地向资产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层追究责任。”
叶志衡续指:“在证监会决心保障投资大众利益的同时,投资者亦应在作出投资决策时保持审慎。他们应就投资私人基金向资产管理公司索取最新的相关资讯。同时,他们应审慎行事,以了解有关私人基金或授权投资范围是否切合他们的投资目标及风险状况。”
证监会亦在通函内强调,资产管理公司的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包括核心职能主管及负责人员)须就确保公司维持适当的操守标准,承担首要责任。为此,他们应按需要加强自身的监察和合规职能,以确保他们遵守所有适用的监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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