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港集团公告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根据批复,同意上港集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上港集团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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