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优化「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放宽有关净资产审查及计算的规定,而且申请人透过全资拥有的合资格私人公司的投资,亦可计入合资格投资金额内,有关优化措施将由今年3月1日起生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及投资推广署公布的优化措施,包括「新计划」的申请人,只须要证明在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日期前6个月的整段期间内,一直绝对实益拥有市值不少於3000万港元净值的净资产或净资本;於计算净资产规定时,申请人与家庭成员共同拥有的净资产或净资本当中,由申请人绝对实益拥有的份额会获考虑。另外,透过申请人全资拥有的合资格私人公司的投资,将可计入「新计划」的合资格投资金额内。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新计划」已吸引高净值人士丶商界精英和创新企业家申请。自计划推出以来,当局一直与业界紧密联络,持续构思各项进一步优化措施,相信优化措施将鼓励更多投资者参与,亦能与家族办公室的税务宽减制度产生协同效应,推动香港家族办公室业务的发展。 根据当局数据,「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自去年3月1日推行以来,首10个月接获申请逾800宗,已获核实符合净资产规定的申请733宗,已获核实符合投资规定的申请240宗,预计可为香港带来的投资金额逾240亿港元。 投资推广署署长刘凯旋表示,「新计划」於首10个月录得的申请宗数已超出於2003年推行的前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同期数字,反映投资者对香港充满信心。她深信优化措施会令「新计划」更具吸引力。当局将继续与专业人士和服务提供者紧密合作,进一步向全球高净值家族推广。 来源:香港电台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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