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交所今(14日)刊发《2021年上市委员会报告》,表示今年起推行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上市机制,联交所已收到多份申请,预计香港首家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将於今年3月底前上市。有机机制会确保在适当投资者保障下为发行人及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联交所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紧密协作。
上市委员会主席白礼仁表示:「过去一年我们的各项措施提升了联交所旗下市场的实力和声誉,进一步增强竞争力。今年,我们会检视现行的首次公开招股资格规定中,一些会令某些来自专业科技行业的申请人因未能通过相关资格测试而难以在主板上市集资的有关规定,例如未有盈利但需要资金进行研发的公司。我们亦会研究致力提升ESG标准及气候披露丶优化首次公开招股价格发现程序的效率的相关建议,并刊发股份计划的谘询总结。」
2021年上市委员会审理了119份上市申请,并对18宗覆核及29宗纪律个案进行聆讯。年内於香港交易所上市的绿色丶社会责任及可持续发展债券数目亦增加至95只,集资额逾2,800亿元。2020年为18只,集资额670亿元。
气候措施方面,联交所将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小组(TCFD)的多个主要建议纳入了ESG汇报规定後,於2021年11月刊发了《气候信息披露指引》。
联交所亦於2021年12月修订了《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进一步提升香港上市发行人的企业管治标准,尤其是在企业文化丶董事独立性及多元化方面。联交所亦修订了《上市规则》,不再接受发行人董事会只有单一性别的成员,并要求发行人制定董事会成员性别多元化的可量化目标及时间表。
纪律处分权力及制裁方面,联交所於2021年7月修订《上市规则》,扩大可作声誉制裁的范围,并确保可对更多个别人士作纪律处分。经修订的《上市规则》条文加强了联交所对个别人士的失当及违反《上市规则》的行为作出追究并施加适当制裁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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