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政策
- 财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联属公司认真对待阁下之私隐权。我们承诺根据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保护阁下之私隐。欲了解更多我们的私隐权政策,请阅读下文。本政策适用于财华社及其附属公司对个人资料的处理。
- 资料收集的目的及方式:我们可不时要求阁下提供个人识别资料(“个人资料”)。在某些情况下,阁下必须提供该等资料,方能获得我们的服务。阁下个人资料将主要用于如下目的:(i)处理阁下之申请,并提供阁下不时要求之服务;(ii)向阁下提供度身打造的服务,及作统计用途;(iii)信用核证、管理及收债;(iv) (若阁下未选择“不接受”)推销或进行直接市场推广;(v)(若阁下未选择“不接受”)与我们的商业合作伙伴分享,以向阁下提供更完善之服务;及(vi)作其他合法用途。若阁下不希望个人资料用作第1(iv)及第1(v)条所述之用途,可按第8条款所列之详细联系方式通知我们的私隐专责人员。
- 转介予第三方:我们将为阁下之个人资料保密,惟可就上文第1条款所列之目的或任何其他直接相关之目的,将该等资料提供予(i)向我们提供服务的任何代理商、承包商或第三方服务提供商;(ii)有责任为我们保密之任何其他人士;(iii)按法律规定我们有义务向其披露之任何人士;(iv)我们的后继机构及指定机构,及(v)任何其他组织。
- 转介资料至香港以外:为贯彻执行本政策所列之目的,我们可不时将阁下之个人资料转介至香港以外、并无类似《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之个人资料保护法例之司法权区。阁下一经递交个人资料,则被视为已同意该等转介。
- 资讯区块:我们可不时在阁下之电脑上设置并存取我们的“资讯区块”。 “资讯区块”的主要目的是帮助我们为阁下度身打造服务,及用作与上文第1条款所述用途直接相关之其他目的。在某些情况下,透过我们的网站提供服务或刊登广告之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及/或广告商也可在阁下之电脑上安装彼等自身之“资讯区块”。第三方“资讯区块”之使用须受该等第三方私隐权政策之规限。阁下可将网页浏览器设置为自动拒绝“资讯区块”,惟在该等情况下,部分网页或不能正确显示。
- 个人资料之保留:阁下个人资料之保留时间将不超过达致收集目的所需之期限。
- 个人资料之安全性:互联网并非一种绝对安全之媒介。然而,我们将尽力确保妥善保护阁下之个人资料,以防止未经授权存取、处理或为其他用途使用该等资料,并防止由于未经授权存取该等资料而造成损害。我们将不时覆核安全性措施,使之与技术变化保持同步。
- 修订:我们可不时修订该政策,并将在本网站发布经修订之政策。若政策有任何重大变动,我们将在网站的显眼处发布通知提醒阁下。
- 资料之准确性及保留期间:我们无论何时将尽力确保所收集及处理之个人资料的准确性。根据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18.22节及附表1第6条,阁下可要求存取及修正为我们所保留的个人资料。我们可就资料存取之处理要求收取象征式的处理费。欲存取阁下之个人资料,请与我们的私隐专责人员联络:
私隐专责人员
邮寄地址: 湾仔告士打道56号东亚银行港湾中心11楼C室
电话号码: (852) 2110-3690
传真号码: (852) 2110-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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